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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B一揽子修订与利率基准改革相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信息来源:会计准则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07 00:00:00 浏览次数:1539 次

IASB一揽子修订与利率基准改革相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为及时、有效解决利率基准改革对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潜在影响问题,并为投资者提供有关利率基准改革对企业财务报表影响的有用信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下简称理事会)于2020年8月27日发布了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成果《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Interest Rate Benchmark Reform—Phase 2)》,一揽子修订了与利率基准改革相关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一、对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

《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对2019年9月26日发布的利率基准改革第一阶段成果《利率基准改革——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修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理事会基于对“备选基准利率取代现行利率基准引起合同现金流量和套期关系发生变化对财务报告的影响”问题的研究、讨论和决议,完成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等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以着力解决利率基准改革对金融工具分类及其计量、套期会计和财务报告披露等方面的影响问题。

(一)金融工具分类及其计量

《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规定,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期间,如果确定金融工具合同现金流量的基础发生变动,那么无论其合同条款是否变更,均视为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修改;如果仅因利率基准改革导致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修改,则允许企业不终止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无须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但企业应更新确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的实际利率,以反映利率基准的变动。

属于仅因利率基准改革导致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修改,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第一,此项修改是利率基准改革直接影响的结果;第二,确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新基准与原基准在经济上相当。

(二)套期会计

《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明确,企业在满足套期会计其他条件的前提下,仅因利率基准改革对套期指定和套期文件产生的影响,不会导致套期关系终止,允许企业继续适用套期会计准则。

利率基准改革第一阶段成果《利率基准改革——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修订》关于套期有效性的回顾性评估例外条款停止适用后,企业应立即将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在例外条款终止适用时点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重置为零。企业在后续的套期有效性的回顾性评估中可以不考虑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但与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关的其他计量要求不变。

《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9号》和《国际会计准则39号》规定的可单独识别要求提供一定的豁免,允许非合同规定的风险成分只要符合“在特定市场中能够合理地预期备选的基准利率在被指定为套期风险成分之日起24个月内可单独识别”的条件,就视同该风险成分满足可单独识别的要求。

(三)对金融工具风险及其管理的披露

《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强调,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利率基准改革相关的风险以及利率基准改革过渡期内对风险的管理办法;企业应按照利率基准的重要性,分别列示适用现行利率基准的非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和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企业应当披露每项重要的备选基准利率的确定依据和其引起的相关调整,以及评估利率基准改革是否需要修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作的重大判断。

二、对保险合同准则的修订

《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4号》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允许满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临时豁免条款的保险公司,比照上述对金融工具分类及其计量的修订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即满足条件的保险公司,如果仅因利率基准改革导致确定金融工具合同现金流量的基础发生变动,则允许其不终止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无须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三、对租赁准则的修订

《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16号》中租赁变更相关的确认和计量提供临时豁免条款。如果仅因利率基准改革导致确定未来租赁付款额现金流量的基础发生变动,进而引发租赁变更,则允许企业不终止确认相关的租赁负债,也无须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但企业应更新确定租赁负债现金流量的实际利率。

四、关于生效日期

《利率基准改革——第二阶段》对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将于2021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允许企业提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