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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对25家未按期披露财务信息公司作出自律处分

信息来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发布时间:2021-08-30 00:00:00 浏览次数:688 次

今日,因25家公司未按期披露财务信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其作出自律处分决定。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1年第10-1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及信用增进机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多家企业未能按期披露相关财务信息。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作出以下自律处分决定:

一、呼伦贝尔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因相同违规事项受到自律处分,此次仍延期披露,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对公司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雷志强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任总会计师温建国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魏翔予以通报批评。

四、对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佘晓明予以通报批评。

五、对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静予以通报批评。

六、对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陈大任予以通报批评。

七、对华融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八、对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九、对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唐刚予以通报批评。

十、对吉林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会计师倪友予以通报批评。

十一、对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朱海潮予以通报批评。

十二、对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曹军予以通报批评。

十三、对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华兴予以通报批评。

十四、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于泽阳予以通报批评。

十五、鉴于保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受到疫情客观影响,予以从轻处理,对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任副总经理王恩柱予以诫勉谈话。

十六、鉴于瑞丽仁隆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受到疫情客观影响,予以从轻处理,对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于翠琴予以诫勉谈话。

十七、鉴于青岛市城阳区阳光城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短时间内纠正,予以从轻处理,对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泮李强予以诫勉谈话。

十八、鉴于陕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短时间内纠正,予以从轻处理,对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张芝侠予以诫勉谈话。

十九、鉴于苏州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短时间内纠正,予以从轻处理,对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马娥予以诫勉谈话。

二十、鉴于甘肃省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短时间内纠正,予以从轻处理,对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赵德军予以诫勉谈话。

另有未合规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财务信息的个别发行人,正对自律处分意见提请复审,该事项待自律处分会议复审后将另行通报。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21年第12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武汉市江夏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能按期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作出以下自律处分决定:

一、对武汉市江夏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张晓琳予以诫勉谈话。

二、对武汉市硚口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宋婷予以诫勉谈话。

三、对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谢宏伟予以诫勉谈话。

四、对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张浩玉予以诫勉谈话。

五、对眉山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辜青霞予以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