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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审计署网站 发布时间:2021-10-29 00:00:00 浏览次数:649 次

 2021 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告)

2021 年第二季度,审计署组织对中央直达资金、减税降费、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审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对 1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中央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和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 17 个省本级、18 个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本级、22 个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共 57 个地区,并就相关事项延伸审计了其他地区。总的看,有关地区和部门扎实推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顺利实施,在冲抵部分阶段性政策

“退坡”影响、保障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 2021 年 6 月底,中央财政已下达 2021 年中央直达资金 2.59 万亿元,占直达资金预算总额 2.8 万亿元的 92.5%,审计的 17 个省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 1.66 万亿元,支出进度为 66.46%,审计发现问题金额 477.62 亿元,占 2.9%。

(一)部分地区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不合规、不精准,涉及资金 273.25 亿元。及时性方面,因项目细化、任务分解等前期准备不充分,12个省财政和41个市县财政未及时下达18项163.17亿元中央直达资金,其中 15 项 78.14 亿元超过规定时限下达,11项 85.03 亿元至 2021 年 6 月底仍未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项目或受益对象,最长的已收到中央指标 7 个月仍未下达。合规性方面,7 个地区未严格按规定的测算办法分配 6 项 95.34 亿元资金;6 个地区将 3 项 3.07 亿元资金分配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地区、单位或项目;3 个地区在分配 10.92 亿元资金时存在基础数据、下达项目或级次等错误。精准性方面,3 个地区在分配 7547.6 万元资金时未充分考虑实际,造成实际需求与资金分配脱节。

(二)部分地区未及时调拨库款 14.91 亿元,违规拨付中央直达资金 166.81 亿元。库款调拨方面,至 2021 年 6 月底,有 14个市县收到的上级调拨直达资金库款比当期实际支出额少 14.91亿元,直达资金库款保障不到位。资金拨付方面,因账户监管不严格、直达资金拨付监管不到位,53 个地区违反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 166.81 亿元中央直达资金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财政专户等或超进度拨付至项目单位并以拨作支,至 2021 年6 月底实际仍结存 147.43 亿元。

(三)部分地区违规使用或未及时支付中央直达资金 22.65亿元。资金使用方面,83 个地区 14.35 亿元被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如 41 个地区的部分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将 3441.72 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补助违规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基建投资等。

资金支付方面,10 个地区未及时足额将 8.3 亿元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二、减税降费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 17 个省及当地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举措情况。总的看,相关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进减税降费和相关改革任务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企业未享受减税降费优惠 1.81 亿元。因政策宣传不到位等原因,7 个省 5452 户企业未享受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等 10 项降费优惠 6696.86 万元;因税务机关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不够等原因,15 个省 3163 户企业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24 项减税优惠 1.14 亿元。此外,2 个地区违规清缴历史欠税、征收过头税 2.06 亿元,2 个省税务机关未及时为 916 户企业办理退税 7.74 亿元。

(二)相关单位违规收费或拖欠企业账款等 16.58 亿元。12个省的 121 家单位和 2 家全国性社会组织、1 户央企下属单位依托行政权力或行业资源,通过评比交流、开展中介服务、自定项目等方式违规收取或转嫁费用 3.43 亿元;4 个省、2 户国企未及时退还保证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4.62 亿元;2 个省、6 户央企未按要求及时足额清偿民营和中小企业等账款 8.53 亿元。此外,还有 5 个省存在落实“首违不罚”不到位、违规罚款、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不到位、违规设置招投标条件等问题。

三、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对 8 个省和深圳市 2020 年至 2021 年 6 月底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针对异地转移领取失业保险金等问题延伸调查了 2 个省。总的看,相关地区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就业,就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2.13 亿元资金未及时拨付或闲置等。一是未及时拨付或闲置 21.06 亿元。4 个省未及时下达拨付就业补助资金等 17.53亿元;由于资金分配不合理,未充分考虑资金需求和资金结余情况,4 个省就业补助资金 3.53 亿元长期闲置。二是骗取失业保险金等 1898.44 万元。7 个省 16 家中介机构或企业协助 996 人虚构劳动关系短期参保缴费,随即登记失业申领待遇,涉嫌骗取失业保险金等 1898.44 万元。三是违规发放和申领补贴 8788.04 万元。

9 个地区为 1.6 万名退休人员、死亡人员等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金等 7765.24 万元;7 个地区 255 家不符合条件单位违规申领培训补贴、稳岗返还资金等 1022.8 万元。

(二)稳就业相关政策未严格落实。一是部分公共实训基地未形成实效。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等,4 个省 7 个公共实训基地(涉及中央投资 2.39 亿元)未能按期建成;由于申报项目时未充分考虑当地实际,5 个省 9 个公共实训基地(涉及中央投资2.37 亿元)建成后实际使用率远未达到计划培训规模。二是部分企业或人员未获得就业帮扶。9 个地区 1.8 万家企业和 36.48 万人应获未获社保补贴等;2 个省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执行中,未及时调整享受政策人员覆盖范围,不利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是信息数据不准确。8 个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记录数据与财务等相关数据不一致,获得补贴人员信息、人数等关键数据缺失,难以进行后续管理与核对;抽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发现,有 6.12 万人院校专业、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等重要信息缺项漏项。

审计指出问题后,至 2021 年 7 月底,相关地区和部门已整改问题金额 178.45 亿元。其中:完成中央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或重新分配 119.17 亿元,补充调拨直达资金库款 1984.12 万元,收回以拨作支、违规使用的中央直达资金 54.24 亿元,加快支付中央直达资金3.11 亿元;为企业办理退抵税费或享受优惠1.29 亿元;归还违规使用的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1053.96 万元,补发就业相关补贴资金 3323.55 万元。

附件:2021 年第二季度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


附件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第4号公告:2021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pdf

来源:审计署网站 2021-10-29